通知指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对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全省各地要强化政策引导,把绿色金融资源更高效地配置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金融支持,推进全省绿色市政设施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市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谋划上报供热、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梳理、注明绿色项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开发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库,做到项目信息可在线填报、动态更新、分类统计分析,并与人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享,作为申请绿色金融支持的依据。各地要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要求的绿色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在授信额度方面,优先保障绿色市政信贷投放;在利率定价方面,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降低绿色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利率,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贷款受理审批方面,采取“绿色通道”模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投放;在信贷周期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绿色市政设施项目提供符合项目特点的长期贷款支持。
各地应加强绿色金融政策宣传,积极搭建绿色金融和绿色市政设施建设协同发展的交流、研讨和成果展示平台,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要组织有申报绿色金融支持意愿的建设单位,主动对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工作指导,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材料向建设单位作出说明,并指导其补正。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高效完成前期筛选、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等环节工作。